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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和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二十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涉及26个乡镇261个村,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易县水利局查询。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