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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易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按照《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关于公布〈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修订形成《易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已经易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开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以《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作相应调整。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运行。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按时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同时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同步对应调整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有关事项内容,规范开展审批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运行。
三、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实施。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随意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同时,要协同做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做好业务办理系统、“冀时办”移动端及自助端等应用平台的对接联调,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
四、健全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要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
《易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发布。
 
 
 
 
 
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